闵子墓,也称闵村,位于范县城东南25公里处,属张庄乡,因闵子死后葬于此地得名。
闵子骞,名损,春秋时鲁国西南汶上人,生于公元前536年,死于公元前487年,为孔门高足弟子。元朝时郭居敬所编《二十四孝》在我国流传甚广,闵子骞因孝敬父母而闻名,所以被列为二十四孝之一。《孝子传》详细记载了闵子骞的故事。
闵子骞,自幼丧母,其父在外经商,时常不在家中,为了照顾孩子,为闵子骞又娶继母。继母入室后生有二子,一家五口人,生活也比较富裕。由于其继母为人苛薄,处事不公,闵子骞和两个弟弟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弟弟出入有车马送迎,来往由家丁陪同,吃饭细米白面,鸡鸭鱼肉,穿戴夏有单衣,冬有皮棉。而闵子骞由于不是其继母亲生骨肉,在家也不被当人看待,一年四季拣柴打草于荒野,一天三顿涮锅洗碗于灶前,吃些残羹剩饭食不裹腹,穿着粗布烂衣不蔽风寒。数九寒冬,滴水成冰,继母为掩人耳目,用同样的布料给每人做了一件棉衣,两个弟弟穿着在冰雪之中玩耍毫无寒意,而闵子骞穿着棉衣,尽管去干劈柴担水的重活,却被冻得手脚红肿,浑身发抖。稍不如意,继母便破口大骂,棒打鞭抽,时常被打得皮开肉绽,衣服破裂。当闵子骞的父亲经商归来,看到大儿子棉衣内套的不是棉花而是芦花时,真是怒火满腔,心肝欲裂,这泼妇刁货意如此对待前子,俗话说:“后娘打孩子是暗中使劲”贤妻良母难得真一点不假,视其这般为人,一气之下写好休书,坚决要休掉她。在封建社会如女子让丈夫休逐,被视为最大耻辱,也是男子对妻子的严厉惩罚。
闵子骞得知父亲要休逐继母,便双膝跪地,苦苦替继母向父亲求情说道:“母亲在家只是我一人委屈孤单,没有什么关系,若母亲被休,仨儿没娘,更是心寒,爹爹岂能忍心。”其父听后心慈不忍,继母听后泪流满面,深感内疚,自此之后悔过自新,对三个孩子一视同仁,毫无偏心,一家和睦共处,子孝母爱如同骨肉。后闵子骞入孔门就读,以德行和颜渊并称,深受孔子赞誉:“孝哉,闵子骞,人间不于其父母昆弟之言。”《太平御览》八百十九卷载:“闵子骞幼时,为后母所苦,冬月以芦花衣之以代絮,其父后知之,欲出其母,子骞跪曰:‘母在一子单,母去三子寒。’父遂止,母感悟,待三子如一。”后人曾据此编成戏剧《鞭打芦花》教育世人,这就是芦花孝子典故之来历。
闵子骞死后,葬于此地,人们为纪念他那崇高的德行,在墓地为他建庙立祠,至今历时两千余年,只因黄河泛滥祠庙早毁,现在仅存墓冢,高约三米。古人说:“操行有常贤,仕宦无常遇。”中华民族之文明历史悠久,炎黄子孙之德行遍布寰宇,“两个文明”之今天更应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