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加速我市门牌设置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的编制门牌号,使之有效地进行户籍治安管理、市政管理、工商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邮政通讯管理,方便各部门的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细则:
一、楼门牌设置的范围
凡在我市城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沿街(路、巷)的商户和居民住宅楼,均应按此细则设置楼门牌。
二、编码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性原则。门牌编码序号按街(路、巷)走向,不分行政区域统一编码。
(二)圆点起始原则。街路以靠近中轴线的端点为起点,分别向外延伸。如濮阳市城区以中原路与京开大道的交叉点为原点向四周延伸。
(三)单向双侧延伸原则。各条街(路、巷)确定中心点,按照南单北双,东单西双进行编码。
(四)分段编码原则。对较长的路分段编制门牌号码,设置道路标志时必须加以注明东、中、西路;南、中、北路(段)。如:开州路分开州北路、开州中路、开州南路,中原路分中原西路、中原中路、中原东路。
(五)量化(距离)编码与序数编码相结合原则。主要街(路、巷)上有单位、商店,还有暂无建筑的空地的,为保证城市建设发展后门牌的稳定性和指位性,空地每间隔8米预留一个空号。有门的一门一号编主号。
三、特殊情况下的编码
(1)居民住宅区或单位家属楼座落在街面上的,除设楼门牌外,还要设街路门牌号。
(2)一幢临街楼房有多个单位若只有一个大门的一般情况下只编一个门牌主号。
(3)楼下是单位或商业门店,楼上是住户的,可先编街门牌号。
(4)地下室临街开门的给主号。
(5)临街长期关闭的门留空号。
(6)无名路的标明相交的道路名称和相邻近的路的名称,有标志物的注明标志物名称,然后再进行门牌编码。
(7)街(路、巷)不在中轴线上的,以中轴线向处延伸并靠近中轴线的沿街(路、巷)的交叉点为起点,依次向外进行编码。
(8)对距离较短且一端不通的巷,从外至内进行编码。
(9)大的商场有两个或多个门的,在主门编号。
(10)对于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均不编门牌号。
四、编码的层次与序列
门牌号码要按建筑的分布层次特点进行编排。
l、主号:街(路、巷)两则的单位、门面、住户按序排列主号;城区村庄统一编为主号。
2、副号:对主号的补充。(主号不能满足时,应增编副号)。如××路××号副×号。
1、道路名称:道路的名字,填写在第一行中间空白处。
2、道路走向:填写东西或南北走向。
3、起点:指从哪一条道路开始,并填写道路详细名称
4、止点:指道路的终点,如与道路相互交叉的填写上道路名称
5、位置:填写路东、路西或路南、路北
6、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7、单位或商户名称:填写临街单位或商户的标准名称。
8、门牌编码:按照编码细则规定,采取东单西双、南单北双进行依次编码。
9、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名路距某某路东多少米,以便于查找为下一步的道路命名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