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0月15日开始施行后,濮阳市民政局为积极做好新《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使社会各界及时并准确了解新《办法》的内容,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充分利用这一机遇,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报纸上做政策解读、发布新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区划地名网站上刊登全文;向各县(区)民政部门转发省通知等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县(区)、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地名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严格按照《办法》进行管理体制、机制理顺、规范地名管理。